保健品進口清關代理
保健品進口清關代理,保健品進口清關手續 保健食品進口所需資料: 1出口企業衛生許可證, 2產品生產商或經銷商營業z照, 3該產品在生產國(地區)的官,方允許銷售的證明或原產地證明, 4商標授權使用書或授權加工書, 5標簽所標注內容的說明材料, 6保健食品標簽的樣張5套,難以提供樣張的,可提供有效照片,或者掃描打印樣張,從事保健食品進口工作時,有幾個方面要加以注意: 企業應合法,業務要得到認可 代理商或經銷商要審查國外生產企業的資質,確保其合法性。 根據新出臺的《進口保健食品國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局(即國家認監委)統一管理進口保健食品國外生產企業注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并負責制定、公布《實施企業注冊的進口保健食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 國外生產企業向中國輸出《目錄》中所列的保健食品時,除企業要向國家認監委申請,企業所在國家(地區)的獸醫服務體系、植物保護體系、公共衛生管理體系也須經國家認監委評估合格。 進口保健食品收貨人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 包括貨物的品質證書、產地證、安全衛生證書、農藥及熏蒸劑、添加劑使用證明等。,進口保健食品收貨人須將這些單據與其他貨運單及商業單一同提供給檢驗檢疫機關。進口預包裝保健食品時,應提前印制中文標簽,其內容應符合《保健食品標簽通用標準》(gb7718-94)之規定。 進口保健食品到港后的申報 進口保健食品進港后,要由進口商或代理人向口岸檢驗檢疫機構申報,并提供相關貨運單據、商業單據、衛生資料等。上述材料經審查合格后,為盡快疏港,監督人員將開具“衛生檢驗放行通知單”,貨主憑此單報關、提貨。貨物通關后,應存放到口岸檢驗檢疫機構認可的庫房,監督人員將對貨物進行現場衛生檢查和衛生監督,同時隨機抽取部分樣品。監督人員根據我國保健食品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參照輸出國(地區)保健食品衛生狀況,貨物在運輸、貯存中的狀況及現場監督情況,確定檢驗項目,將樣品送實驗室檢驗,在此期間,貨物應封存,不得使用或銷售。如經檢驗合格,檢驗檢疫機構將出具衛生證書,該批保健食品可以使用或銷售;如經檢驗不合格,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該批貨物將視不同情況,給予銷毀、退貨、改做它用或重加工后食用的處理。 step1:申請“進出口保健食品標簽”約需12天,出口方要提供樣板,每種產品少一件。標簽每種產品一張,有效期兩年。 step2:拿到進口標簽后即可安排進口,商檢會抽樣,化驗約需15天,此過程中,可以寫保函先報關出貨。貨從到港日至拖柜到倉庫日,要控制7天內,以免發生柜租. step3:貨到倉庫后即可安排貼標簽。 出口方需提供的報關文件: 1.生產國原產地證-- 需要正本(官,方出具) 2.生產國衛生部證明-- 需要正本(官,方出具) 3.生產商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需要正本 4.生產國產品成份證明-- 需要正本,廠商出中英文對照 5.營養成分表-- 需要正本,廠商出中英文對照(如在成分證明中體現則只需要成分證明即可) 6.裝箱單及f票—需要原廠正本原件,且有發貨方的蓋章及簽名. 7.生產國薰蒸證明書—如果包裝產品的托盤上有標注”ippc”標識,則不需提供,如果沒有標注,則需要提供原件” 薰蒸證書” 8.國外標簽樣張及其翻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