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培訓證書相關材料
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書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的證明材料
主要負責人是指危險化學品單位經營活動的主要決策人。一般情況下,危險化學品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其法定代表人,包括廠長、總經理或者董事長等。如由其授權或委托的副職或者其他人擔任主要負責人,應提交任命書。
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取得危險化學品負責人、管理人員相應安全資格證書。
企業承諾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合格。
四、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文件或者租賃證明文件
說明:a.經營場所地址應與企業營業執照地址一致;
b.經營場所應有產權證證明文件,房屋用途應為:非居(如:商業、店鋪、辦公、工業等);
c.租賃經營場所的,應提交租賃合同或協議,在有效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