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達黎加領事認證產品分析證明
哥斯達黎加領事認證產品分析證明 。下列領事要求提供英文的“使用目的說明”:
巴基斯坦、黎巴嫩、印度、新加坡
下列領事要求產地證、invoice必須一起認證:
卡塔爾、黎巴嫩、約旦、敘利亞、阿聯酋、利比亞
下列領事要求認證產地證需提供invoice復印件作為參考:
伊朗、秘魯、利比亞
下列領事要求商業單據需做成商業證明書再送交領事認證:
阿爾及利亞、南非、尼日利亞、意大利
下列領事要求另需填寫特殊表格格式:
埃塞俄比亞
韓國
科威特(白色產地證英文部分公司填寫,阿文部分由領事翻譯,收20元翻譯費)
意大利
下列領事要求提供復印件:
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阿富汗、阿聯酋(invoice1份)、埃及、埃塞俄比亞、安哥拉、巴基斯坦(2份)、玻利維亞、古巴、剛果(2份)、哈薩克斯坦、韓國、黎巴嫩、利比亞(2份)、盧旺達、緬甸、也門、越南、伊朗、約旦、印度尼西亞、印度 。
領事認證的申辦手續一般是企業提交的商業單據和文件經貿促會或其它公證機構認證后再由外交部認證司認證處認證,最后再送相應的駐華使(領)館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