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供應鏈項目
深圳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供應鏈項目
一、主管部門:深圳市*
二、申請時間:2022年7月25日--2022年8月25日
三、支持領域:
鼓勵供應鏈管理或批發業企業提升供應鏈服務制造業能力,對供應鏈服務智能化升級改造。鼓勵供應鏈企業為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提供質量管理、追溯服務、金融服務、研發設計、采購分銷等拓展服務。對供應鏈管理或批發業企業智能化升級改造項目或經營性貸款利息進行資助。
四、申報條件:
(一)基礎條件:
1.項目申報單位必須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依法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按國家*相關規定可視同法人單位,行業類別為供應鏈管理服務業(國民經濟分類代碼l7224)或批發業(國民經濟分類代碼f51,需提供供應鏈管理服務)的企業;
2.項目申報單位的經營活動中須包含為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提供質量管理、追溯服務、研發設計、采購分銷等多項服務或一體化解決方案服務;
3.項目申報單位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分別不**1億元(行業類別為供應鏈管理服務業)和50億元(行業類別為批發業),且制造業客戶占年度客戶總數比重不**50%;
4.項目申報單位成立運行三年以上,建立規范的財務會計以及經營管理制度,經營狀況良好,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5.項目申報單位提交的主營業務收入等生產經營指標數據,與市統計部門認定一致;
6.項目實施地、資金投向地均在深圳市;
7.申報項目實施費用或貸款所涉項目實施費用已支付完畢(尾款除外,尾款部分不得**過合同總金額的10%,如申報期已經**過對應合同尾款約定日期則不算入投資總額);
8.同一項目或同一投入不得重復申報市級財政資金相關資助;同一項目確因政策允許需申報多項專項資金的,應當在申報材料中予以表明或注明原因(由市級財政性資金實施的補貼或資助均等同);
9.供應鏈服務企業的制造業客戶占總客戶的比重不**50%且服務制造業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不**40%;批發企業經營制造業相關產品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不**40%且占比逐年提升;
10.申報項目不屬于**投資建設或購買服務的項目。
(二)專項條件:
1.供應鏈智能化升級改造項目
(1)申報項目在申報前施工的,竣工及實際投入使用時間(不包含試運營時間)均不得早于2021年3月1日;
(2)申報項目實施后,項目申報單位信息化、數字化管理能力明顯提升或服務的制造企業在設計、采購、生產、流通等供應鏈各環節的協同效率明顯改善。項目申報單位須同時滿足以下四個指標中任意兩個:
①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增速**行業平均水平,2021年度平均水平為21.9%(以上交所、深交所公布的**業上市公司年報計算,下同);
②上年度利潤率**行業平均水平,2021年度平均水平為2.1%;
③平臺化運營比率(企業運用信息平臺進行業務運營或提供服務的單數與企業業務運營或提供服務的總單數比值)不**90%;
④批發企業存貨周轉率**業平均水平,2021年度平均水平為39。
2.經營性貸款貼息的項目
(1)申報項目貸款期限按自然年度計算,起始日期不早于2021年3月1日,同一項目連續資助年限不**過三年;
(2)申報項目經營性貸款利息必須是企業支付給銀行機構的利息。
五、資助范圍:
1.供應鏈智能化升級改造項目
對供應鏈服務智能化升級改造項目,按不**過項目投入的20%,給予較高500萬元資助。
企業智能化改造升級項目投入范圍為實施智能化升級改造項目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設備購置、硬件設施建設、數字集成、信息資源購置等費用。其中,費用構成范圍如下:
固定資產投入,包括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現場制造非標準設備費及其安裝工程費等;自主或委托開發費,包括技術開發費、第三方測試費、認證費、化驗費、樣機材料費、服務費(資質認證)、知識產權費等開發信息系統所產生的費用,其中自主開發項目人員工資費用認定額度上限為項目投入總額的40%。
2.經營性貸款貼息的項目
對供應鏈(供應鏈管理服務業或批發業)企業的經營性貸款利息按不**過30%,給予較高300萬元貼息。
供應鏈(供應鏈管理服務業或批發業)企業的經營性貸款為項目申報單位因經營所需、從銀行機構獲得的經營性貸款,包括:流動資金貸款、營運資金貸款、周轉限額貸款、臨時貸款、備用貸款等。
六、政策依據:
《關于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堅定不移打造制造強市若干措施》《深圳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供應鏈項目資助計劃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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