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美科冷熱沖擊試驗箱的檢定規程
1、將試驗部件放入箱內后,擠壓平穩通道,縮小通道,增加氣流。加速氣流與試驗部件之間的熱交換。這與環境條件的再現不一致,因為在相關標準中,涉及溫度環境的試驗規定,試驗箱內試驗樣品周圍的空氣流量不應超過1.7m/s,以防止試驗樣品和周圍氣氛產生不實際的熱傳導。空載時,試驗箱平均風速為0.6~0.8m/s,不超過1m/s,符合a)和b)。當兩個要求規定的空間和面積比時,流場的風速可能會增加(50~100)%,平均高風速為(1~1.7)m/s。如果實際試驗中試驗部件的體積或風斷面積不受限制地增加,實際試驗中的氣流風速將增加到超過試驗標準規定的高風速,并懷疑試驗結果的有效性。
2、根據熱傳導原理,箱壁附近的氣流溫度通常與流場中心溫度相差2~3℃,高低溫上下限可達5℃。箱壁溫度與箱壁附近的流場溫度相差2~3℃(取決于箱壁的結構和材料)。試驗溫度與外部大氣環境的差異越大,上述溫差越大。因此,離箱壁(100~150mm)的空間不可用。
3、氣候箱工作室內環境參數(如溫度、濕度、鹽霧沉降率等)的精度指標是空載試驗的結果。一旦放入試驗部件,就會影響試驗箱工作室內環境參數的均勻性。試驗部件占用的空間越大,影響就越嚴重。實際試驗數據顯示,流場中風面與背面的溫差可達3~8℃,嚴重時可達10℃以上。因此,必須盡可能滿足a、b的要求,以確保試驗產品周圍環境參數的均勻性。